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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政绩与保护环境

1998-06-02 来源:光明日报 土壤地理与土地资源学家 孙鸿烈 我有话说

人们谈论我国环境状况时,经常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:“局部有所改善,总体还在恶化。”假如看看城乡大气、水体污染的监测报告,考察一下水土流失、土地沙化、草场退化的情况,实在令人触目惊心,真为我国环境的日益恶化而忧虑。无可否认,政府已经采取了种种措施,包括政策的、科技的、经济的……力求扭转环境恶化的局面,可遗憾的是效果并不尽如人意。为什么?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,但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一些干部缺乏环境忧患意识。在他们心目中,要发展经济牺牲环境是不可避免的。在他们看来,先发展后治理是无可非议的。至于以后由谁来治理则与他无关了。

众所周知,国家制订的战略、政策是要靠各级干部去贯彻执行的。假如不提高干部的环保意识,又怎能扭转环境恶化的状况呢?那么措施是什么呢?我以为,关键是要在各级干部考核指标中列入“环境保护治理政绩”这一条。要使他们懂得“可持续发展”是我国的基本战略,也就是说我们要的是既有社会、经济的健康发展,又能保持环境的良性循环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是不能持续的。这种发展不但不是政绩,反而是吃祖宗饭、造子孙孽的罪过。人口控制在中国推行得卓有成效这一事实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启发。因为各级干部都很清楚,在他们任职期间计划生育搞得好坏是考核其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。假如各级干部也能像对待计划生育一样抓好环境保护和治理,我国环境的改善还是大有希望的。特邀摄影张新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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